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。
一、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,帐务处理如下:
1、工伤事故后,向员工预付医疗费用。
借款:其他应收账款--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。
贷款:现金/银行存款
2,如果全额付款。
银行存款或现金
贷款:其他应收账款--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
3,不能全额支付。
借款:银行存款管理费或应付福利费(公司负担的一部分)
贷款:其他应收账款--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
二是全面报销劳务费。
借款:行政费用(或应付福利)
贷款:银行存款
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一、工人发生工伤?所支付的医药费,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。
二、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,帐务处理如下:
1、发生工伤事故后,向职工垫付医药费:
借:其他应收款--保险公司或社保
贷:现金(或银行存款)
2、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(如果全额赔付)
借:银行存款或现金
贷:其他应收款--保险公司或社保
3、如果不是全额赔付
借:银行存款
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(公司负担部分)
贷:其他应收款--保险公司或社保
注: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"应付福利费"科目;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"管理费用--福利费"科目。
三、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,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
借:管理费用(或应付福利费)
贷:银行存款
注:内资企业计入"应付福利费"科目;外资企业计入"管理费用--福利费"科目。
四、《社会保险法》
第三十九条规定,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:
(一)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;
(二)五级、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;
(三)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第四十一条规定,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不支付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。
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还。用人单位不偿还的,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。
以上就是员工工伤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内容,职工工伤,单位报销住院费医药费,单位可由职工福利费报销。这个大家一定要掌握好,我们一定要清楚税务处理,按照规定纳税,这样才能够得心应手,相信看完文章的朋友会有更多的了解,遇到其他的会计难题,可以持续关注官网更新!